政策解读

《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

字号+ 作者:中经网每日焦点 来源:中经网每日焦点 2019-11-27 我要评论

商务部网站10月25日显示,近日,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网站10月25日显示,近日,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指导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的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基本形成若干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相关: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若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2019年1月16日,商务部称,将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坚持“一手抓城市消费、一手抓乡村消费”。在城市,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试点。


点评:

2018年,商务部提出建设若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这是继2016年原文化部在全国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之后,在国家部委层面提出的又一个关于“消费城市”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在此之前,武汉和上海就早已开始布局消费城市。2017年3月,武汉提出“打造国内一流消费城市”。2018年4月,上海发布《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试点提出以后,一些城市迅速响应。其中反应最快的要数重庆和南京。仅在商务部提出开展试点工作一周后,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与此同时,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提出“争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随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天津、厦门、青岛、大连、哈尔滨等城市,都相继出台相关政策,致力于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提出,不仅与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也是我国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手段。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指出,国际消费城市要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因此,区域经济中的重要节点城市以及城市群的核心城市,有望脱颖而出。未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或将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发挥较大作用,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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