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企业别慌,守夜人陆续“出手”了!

字号+ 作者:赢商网 来源:赢商网 2020-02-06 我要评论

疫情的重压之下,“开工难、用工难”成了众多中小企业的开年难题。为了减轻它们的生存压力,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层面皆给予了政策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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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的重压之下,“开工难、用工难”成了众多中小企业的开年难题。为了减轻它们的生存压力,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层面皆给予了政策帮扶。近日来,除了北上广深外,浙江、海南、四川等省份,以及重庆、青岛、临沂、苏州、佛山、珠海、澳门等多个市区均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整体上来看,各地政策基本围绕金融支持、成本控制、税务帮扶等方面,涉及缓缴社会保险和部分税款、减免房租、贷款适当展期等诸多举措。

 

 01 

 

 

浙江

出台17条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2月5日,为了帮助和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浙江省制定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17条政策意见。意见从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提供支持,将在2020年2月至4月之间执行。

 

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

 

加快实施新的小微企业降本减负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

 

 减免小微企业税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小微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

 

 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小微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医保局)

 

 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

 

 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拨。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应优化申报条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境内外展会费用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减免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帮扶小微企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02 

 

 
四川
加大减负支持力度、金融支持力度
 

 

2月5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部分如下:

 

加大减负支持力度: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物流费用补贴,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对省确定的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机构对到期续贷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现有基础上予以下浮,省财政对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50%的贴息支持。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在疫情期间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由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担保费用补贴,省财政承担50%。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快续,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鼓励有关方面对办理银行贷款产生的保险、担保、评估、鉴定、过户、产权登记等相关费用给予减免。

 

 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损失分担,省财政按地方政府承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助。鼓励市(州)、县(市、区)用好用活应急转贷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产生的损失由省财政按地方政府承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助。便利疫情防控跨境收支,对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结算,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免税、延期缴税:按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安排,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允许延期缴纳社保: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2020年不集中开展历史欠费清收,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办法。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医保局)

 

●  培训补贴: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03 

 

 
海南
减税费、降成本等八大措施出台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2月5日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的通知。部分如下:

 

稳定企业用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延缓社保缴纳: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中小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减免部分税费:因疫情影响,对中小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减免。

 

给予财政贴息和担保支持:对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照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和30%给予贴息等。

 

 04 

 

 
北京
在京“减租”企业有望获补贴
 

 

2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出台19项措施。其中关于企业的部分措施如下:

 

●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  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  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05 

 

 
上海
预计为企业减负超百亿
 

 

2月3日,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微信 “上海发布”消息,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公布上海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上海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

 

●  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06 

 

 
苏州
十条措施帮扶中小企业
 

 

2月2日,苏州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支持对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在金融支持方面:

 

●  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  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

 

●  降低贷款利率水平,确保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重点企业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

 

●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

 

●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  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

 

●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导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  延期交纳税款;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07 

 

 
重庆
国有物业可免租1至3个月
 

 

2月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内容。

 

●  减免税收:对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

 

●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征收期可延长至4月底。

 

●  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  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符合我市缓缴条件的,允许企业缓缴期限最长可至1年

 

●  减免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至3个月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县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  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  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加大低成本金融政策资金投入;加大信贷支持排忧解困力度;加大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力度;支持化解企业公开市场风险;给予融资降成本支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08 

 

 

青岛

出台18条政策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

 

 

2月4日,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据悉,青岛是国内首个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保经营稳发展的副省级城市。

 

 稳定职工队伍

出台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等3项政策,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减轻企业负担

出台了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优化退税服务、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等4项政策,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在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对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进行减免,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加大金融支持

出台了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5项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

 

 完善政策执行

出台了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等6项政策,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

 

 09 

 

 
临沂
引导降低中小企业房租成本
 

 

2月4日,山东临沂市政府结合临沂市实际发布十项措施,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在法律、税务、金融等多个方面进行帮扶。部分措施如下:

 

●  稳定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核准,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延期缴纳相关税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 6个月;

 

●  引导降低中小企业房租成本: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中小企业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  实施援企稳岗服务:对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经申请,可向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上年度 6 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 100 人 的企业达到 15%)以上,并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可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10 

 

 

深圳

出台“抗疫”减免租金、经费补偿等新政

 

 

 深圳国资委:拟免除市属国企自有物业2个月租金

 

深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余钢在2月4日召开的深圳市国资系统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通报情况会上表示,拟免除深圳市属国企在全国范围内自有的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里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租户2个月(2020年2月1日—3月31日)租金;同时加快减免深圳市属国企在全国范围内其他自有物业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租户的租金、管理费、停车费等。按两个月测算,以上共减免金额约9亿元。

 

 福田区:推出11条硬核措施

 

2月4日,深圳福田区政府官方微信“幸福福田”公布11条措施,以支持福田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满后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研究。

 

福田区重点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商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建筑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和科研技术服务业等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为上述行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

 

 租金减免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生产经营支持

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发展生产,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

 

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贷款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融资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在2020年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并在本年度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攻关项目支持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招工支持  

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服务支持

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11 

 

 
广州
免租、减费、补贴...
 

 

 广州黄埔

 

2月5日,赢商网从广州黄埔发布官方微信获悉,为支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黄埔区放大招,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率先出台“暖企8条” 。

 

●  减费降负:为帮助企业最大限度降低经营成本,渡过难关,我区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实行“一免两减半”【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房租】。鼓励孵化器(区级以上)减免企业租金,对疫情期间累计减免企业租金超过1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援企稳岗:对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只要坚持不裁员、少裁员,在广州市的政策返还失业保险费50%的基础上,黄埔区按照1:0.5进行配套,即企业可以获得失业保险费75%的返还全国力度最大

 

●  复工保障: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黄埔区搭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保障复工企业优先采购急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对提前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按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对在一季度实现两位数增长的大型骨干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广州天河

 

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向相关企业主发出《关于享受税收优惠的通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您单位或者员工个人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国家机关向疫情地区等进行公益慈善捐赠的,可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请注意保留相关原始凭证及建立台账。

 

 12 

 

 
佛山
免租、减税、稳信贷...
 

 

2月5日,佛山市政府正式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其中,部分亮点内容包括:

 

●  免收两个月租金,对免租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两个月的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可延至3个月

●  返还失业保险费,给予延迟复工补助: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由地方财政安排2亿资金作为企业延迟复工补助;

●  金融稳信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  延期缴纳社保: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13 

 

 
珠海(横琴)
免1季度租金、给予贷款支持
 


2月5日,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出台《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帮扶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部分如下:

●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的租金全免、物业管理费减半缴交

 

●  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  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继续给予贷款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物资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的贴息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开通“中小企业绿色窗口”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资金申报,加快扶持资金拨付。

 

 14 

 

 

澳门

为中小企业提供最高60万免息贷

 

 

1月30日,澳门经济局在官网发布了《因应疫情全力加快审批中小企援助计划,以解燃眉之急》的通知,针对中小企业启动了三项援助计划,包括对中小微企提供支援,加快审批中小企业的援助计划、信用保证计划以及专项信用保证计划等。同时调整各项援助计划的还款措施,提供适切支持,以解燃眉之急。

 

 “中小企业援助计划“

为澳门中小企业提供一笔上限为60万澳门元的免息援助贷款,最长还款期8年,符合资格的中小企业可因受疫症事件影响而导致经济及财政出现困难而提出申请。

  

 “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及“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

“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 为中小企业提供七成担保,根据此计划,中小企业最高可取得700万澳门元的银行贷款; “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则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十成担保,协助企业取得上限为100万澳门元的银行贷款。
  
两项信保计划的最长还款期为5年。受疫症事件影响而导致经济及财政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可透过贷款银行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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