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中国银行将指导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和中国银行各级分行支行,围绕数字提升、艺术提升、餐饮提升等乡村旅游质量效益提升重点工作,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乡村旅游项目库。中国银行将乡村旅游项目库列为重点融资考察对象,为乡村旅游提供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债券承销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针对项目库内的经营主体在贷款定价、融资期限、服务收费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惠和倾斜。未来三年针对县域内文化和旅游、餐饮住宿类客户新发放贷款不低于100亿元。
在共同推动乡村旅游业务落地方面:
(一)建立对接机制。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要与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专人对接机制,深入学习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相关政策,明确合作方向、落实合作细节,围绕文旅融合、数字赋能、艺术提升、餐饮住宿等乡村旅游质量提升重点领域,共同研究制定切合各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以适当形式发布推广。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要主动联系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业务合作洽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省(区、市)对接合作机制,并按季度上报业务推进情况。
(二)优选项目合作。双方建立并持续完善乡村旅游项目互荐、联合评审、联合调研等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县域,特别是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围绕乡村旅游数字提升、艺术提升、餐饮提升等重点工作,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乡村旅游项目库。入库项目重点支持盈利模式成熟的休闲观光、康养度假、农文旅融合、文化展示体验、乡土研学等项目,面向乡村旅游规划建设运营、特色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文化和旅游活动策划、乡村文化和旅游创新创业基地、农家乐、乡村民宿等主体,重点采集客户名称、主体类型、融资额度、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三)加大信贷投放。中国银行将乡村旅游项目库列为重点融资考察对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为乡村旅游提供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针对项目库内的经营主体在贷款定价、融资期限、服务收费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惠和倾斜。未来三年针对县域内文化和旅游、餐饮住宿类客户新发放贷款不低于100亿元。
(四)推进产品创新。中国银行秉持“美丽乡村,普惠同行”的理念,推广“惠如愿·农文旅贷”“美丽乡村贷”“乡村振兴·休闲贷”“民宿贷”等期限、担保方式、定价灵活的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共同加强对田园综合体、文化体验、研学基地、剧本娱乐、户外营地等乡村旅游新业态研究。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根据研究情况加强成果转化,尽快出台针对当地乡村旅游特色的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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