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 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通知》(上证函〔2022〕1011号)。
《通知》指出:鼓励和支持有存量资产盘活需求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产业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共提出四方面15条举措,主要包括:
一、大力支持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
二、创新拓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方式。
三、加强完善资产证券化投资者保护机制。
四、优化强化资产证券化市场支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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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 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通知》(上证函〔2022〕1011号)。
《通知》指出:鼓励和支持有存量资产盘活需求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产业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共提出四方面15条举措,主要包括:
一、大力支持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
二、创新拓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方式。
三、加强完善资产证券化投资者保护机制。
四、优化强化资产证券化市场支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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