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豫园股份发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星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事项出具担保承诺函的公告,豫园股份拟以15.15亿元的价格出售普陀区星光耀广场二期1号楼及部分车位所有权/使用权,买方为上海汇融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查查信息显示,汇融东方仅有1名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省国资企业,背后实控人是河南省财政厅。
豫园股份表示,公司出具担保承诺函是星耀公司完成本次房地产项目销售及收款的重要条件,有助于公司通过多种销售渠道实现存量房地产项目去化,回笼资金、提升公司整体流动性,对公司财务报表持续改善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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