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别人家的商场“系列第三篇,目录如下:
(一)别人家的商场有多大
(二)怎样打听别人家的商场租金
(三)收入篇
(四)番外篇
商场的收入是很多从业者关心的问题,代表着项目的综合实力。因此除了打听租金以外,“你家一年总共能收多少钱”也经常是同行打听的重点。
前文我们提到,“根据年报收入计算出来的租金,是否等于平均租金?”,答案是否。原因除了涉及到出租率、空置期、装修期等以外,最关键的因素即年报收入是否就是租金收入?”
答案依然为:否。
我们以新城控股2019年半年度报告为例,在介绍各项目指标时,很明确的提到了:租金收入包含自持商业的租金、管理费、停车场、多种经营及其他零星管理费收入。
数据来源:新城控股2019年半年度报告
本篇文章,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下购物中心收入中的这些门道。
01
七个基础指标
1 / 租金收入
作为购物中心收入的最大头,就不赘述了。
2 / 物业费收入
物业费(包括装修管理费)也是购物中心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需要指出的是,某些采取物业外包的购物中心,租户的物业费是直接交给物业公司的。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收入也就不计入商场收入了。
当然,即使是外包物业,也有部分购物中心选择先统一将租金、物业费收到自己账户,再对外支付。这样的好处是扩大了账面收入的规模,缺点则是要多承担一笔6%的物业收入增值税费。
3 / 停车场收入
对于经营优良的购物中心,停车场收入也很可观,相信各位常在一线城市停车的读者们一定有过切身体会。
我们做个简单测算:上海一座10万平米的购物中心,按55%得铺率计算,可租面积为5.5万平米,假设平均租金9元/平米/天,全年平均出租率95%,则一年租金收入约1.72亿元。
假设车位配比为百平米0.8个,则总车位数800个,按每天车场循环3次,每次停放2小时,停车费9元/小时计算,全年的停车费可达1577万元,相当于租金收入的9%。
停车场的收入与如下因素有关:
-
有效停车位的数量(某些子母车位、机械车位往往是无效车位)
-
停车收费的价格
-
停车收费的政策(开业初期的项目多采取减免停车费来换取客流或销售额)
-
商场的车流数(商场经营能力与辐射范围的体现)
当然,笔者也听说过某些项目为了追求收入,700个车位容量放进800+车辆,车主在找车位、等出场的过程中就产生了半个小时甚至以上费用的故事,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4 / 多经点位收入
多经点位收入指的是利用商场的中庭、中岛、过道等非固定店铺位置租赁而产生的收入,包括快闪店、车展、特卖,甚至部分路演活动等。
成熟期项目的多经点位收入通常可以占到全年总收入的4%以上,但各项目之间差异较大,和项目的经营情况、定位以及硬件设计都有一定关系:
-
得铺率越高,说明公共区域越小,可规划的多经场地就越少;
-
项目经营越好,多经场地就越容易招商,租金也越高;
-
项目定位越高,越重视空间品质和多经品牌级次,其多经频次与数量就更少。
有些购物中心将广告位、库房等收入也计入多经点位收入,钱如其名,就不再赘述了。
5 / 能耗收入
不少购物中心的水、电账户是以商场为整体在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开户的(或者超市独立开户,购物中心整体开户)。因此小商户的能源费需要先交给商场,由商场再统一支付。这种情况下,有些购物中心公布的整体收入是包括了能耗收入的。
不可小看这部分收入。以近期上市的九毛九集团为例,其上市招股书显示,2019年上半年其使用权资产折旧(不考虑折现率的情况下可认为与房租近似)占全年营收的8.5%,而水电开支则占到了4.1%,接近前者的50%。
当然,这和九毛九重餐饮的业态特征,以及作为连锁品牌较强的租金议价能力有关,并不意味着所有商场的水电能耗收入都能相当于租金收入的五成。但哪怕只有10%,也足以让整体营收数字更为亮眼了。
能耗收入的多少和如下因素有关:
-
大用电负荷的商户(如电餐饮商户)越多,能耗收入越多;
-
平均租金越低,能耗收入占比越高;
-
电费标准定价以外收取的电损、供电服务费等越高,能耗收入也就越多。
6 / 违约金收入
商户在签约时通常都会缴纳3个月左右的保证金,如果发生提前退租,或者商户违约导致解约等行为,商场方面就会选择没收这部分费用。如凯德等企业可能还会在此基础上,再收取相当于若干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这部分费用同样会被计入商场的收入。
当然这部分收入并不一定是越高越好。因为违约也往往意味着店铺的空置,违约金收得越多,代表某一时间段内店铺调整(且多为被动掉铺)越多,并不利于商场的经营局面。
且如果空置店铺不能尽快去化,或新签商户的租金较低,甚至可能出现违约金无法覆盖空置期和租金损失的情况,这种情形下的违约金收入也只能是略作慰藉。
7 / 含税收入
某些情况下,商场对内和对外的口径会有所区别,比如对外的数据是含税的,而对内的KPI则是不含税的等等,这样也会造成一定差异。
现行政策下,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率为9%(若是一般纳税人租赁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税率则为5%),物业费收入的增值税率是6%。因此是否含税,在收入总额上也会有5~9%的差距。
02
两个易混淆点
介绍这些定义之后,重点为大家厘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1 / 轻资产的运营费用收入
以万达为代表的商管公司,近年来拓展轻资产或管理输出类项目数量。比如小股操盘,或者管理公司完全不参与项目投资,仅负责品牌输出、代运营,所产生的租金收益管理方与投资方按一定比例(如40%)分成等。
以吾悦广场为例,2019年上半年,新城控股旗下的商业轻资产项目:青浦吾悦广场、诸暨吾悦广场、青岛吾悦广场、成都武侯吾悦广场及渭南吾悦广场,租金收入为189,074,143元,而归属于新城控股的租金收入为119,072,865元,两者之间还是有明显差距的。
对于此类情况,需要厘清我们了解到的收入,究竟是项目本身的收入,还是商管公司的管理收入;以及商管公司的分成基数,仅是指租金,还是如上所述的全口径收入等等。
2 / 营业额收入
将营业额收入等同认为营业收入,这是一个最容易犯,但也是最低级的错误。
比如曾经有篇文章《280座万达广场总业绩不及3座北京SKP》,就是将万达的租金与SKP的销售额进行对比,得出了极其荒谬的结论。
当然,百货由于采取统一收银,先将所有的营业款收到自己账户,扣除扣点租金后再返给商户。某种意义上,因为百货确实收到钱了(只不过N个工作日之后又付出去了),也可以说成是收入。但我们写这一系列文章的意义,就是在于说明:
不同项目之间的指标对比,其口径应当是相同的。
哪怕是百货和购物中心对比,那也是营业额比营业额,租金收入比租金收入,不能简单粗暴地用含义不清的“业绩”对比“业绩”。
03
总结
本文为大家梳理了购物中心收入可能的组成部分,举个极端例子,某个项目的整体收入号称接近3亿,实际可能是:
-
1.5亿的固定商户租金收入
-
2,500万的固定商户物业费、装修管理费收入
-
2,500万的停车场收入
-
1,500万的多经收入
-
3,000万的的能耗收入
-
500万的违约金收入
-
以及潜规则:5,000万的包装水分
这么一看,其实收入是个筐,就看你有多能装。
最后想和各位同行说,要找到口径一致的对标数据,有时候就像在拆解俄罗斯套娃,所以如果有可能,请尽量多了解一些信息,切不要听风就是雨,拿着一个所谓的“收入数据”来妄自菲薄或者妄自尊大。
声明:文章转载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平台仅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