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公共空间引入了第三方——专门做公共阅读推广的机构。前两天负责人跟我吐槽,说现在这个街道一直在找他们麻烦!有的事,比如让这个机构在这个街道新注册一个社会组织?他想了想,配合一下政绩,做就做了,没问题。但有些事他受不了,一到5点,这个地儿就关门,晚上不能开展活动;开展的活动,被要求只能是这个区域之内的人才能参加等等。他觉得冤!
活动是在公众号上发布的,肯定会有外区报名;这个空间的投入,包括书、设计装修等的钱也是来自于社会,并不只是街道投的;一些活动经费也都是公益日筹款,用的不是政府费用,他们在服务当地居民的基础之上服务于全社会,好像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街道还是比较坚持。还有一件事也触动了我。上海为老条线的一个处长网上跟我交流,他认为,很多街道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并没有达到原来设想的目标,社会上对于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还有一定的误解。本来做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意图是,以前社区里很多养老资源,日间照料中心,护理站,老年活动室等等,特别碎片化,希望通过一个平台枢纽能够整合。
建设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就是希望能够把它建设成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枢纽,可以支持其他养老机构,也可以为老人提供更加多元的服务。但实践下来,他感觉只有个别发挥了整合作用。更多的情况是,综合性体现不出来,空间利用率不高,定位没有定好,来的都是那些日间照顾有需求的老人,健康老人不愿意到这边来,其他群体更加不愿意来。这两个事情都关乎一个话题,就是公共空间的运营,总有困境,总不如意,而如何运营才能更好呢?
如何才能运营好公共空间?
大家朝前翻《社会创新者说》,社区公共空间运营的困境前面讲过。但至今,好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甚至没有讲透,本期就继续聊这个事儿。
首先要问的是,谁画了这些圈,给了这么多限制?社区公共空间不能对服务范围之外的人服务,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必须就是为有照顾需求的老人服务,是谁画了这些圈?
政策层面,国家鼓励综合性的公共空间发展。去年底实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标准》(建设部),无论是居住区、小区、还是组团,都要有综合服务的中心,而这些中心就是公共空间,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很多城市发布政策,天津鼓励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深圳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等。根据国家规划标准,城市居住区的各类中心只会越来越多。社区公共空间的“公共”两字决定了它的开放性。开放意味着并没有划定什么圈,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尤其是公共服务,打破区域限制是一个趋势,只有越来越开放、平等,比如图书馆的服务,没有一个图书馆进去需要出示身份证。我以前去参观郊区的文化中心,有的图书馆做得很好,远近知名,外区的人坐公交车过来听,提前几个小时就到了来占座。我和这些中心主任聊,他们都是把这事当成政绩来炫耀。想想看,一些传统的文化中心,还是郊区的,都没有这种限制。
政策上看,并没有严格的限制,这个区域的邻里中心是不能为另外一个区域服务,这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之中是不被支持的。到底是谁划了这些圈?我有一个判断,其实是某些具体的干部划了这样的圈。这里并没有以偏盖全,并非所有干部都如此。很多领导干部,越到上面,市区层面,街道领导,对此的认识越开通,站位也高;而越到基层,越到执行层面,出于种种考虑,存在一定的思维误区,从而框出了很多限制。
为什么他们要划这样的圈?就是和这些干部的思维误区分不开:
一是路径依赖的思维。
一些干部习惯了行政思维方式,路径依赖,因此他管的公共空间运营,也是行政管理方式,政府部门几点开就几点开,几点关门就几点关门。服务也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上面有什么要求,就完成什么要求,上面要举办什么活动,就举办什么样的活动。服务就是完成任务,至于完成之后的其他的事儿,他觉得没必要。
二是风险至上的思维。
做完事,不出事,就好。活动有风险,就少开展。空间的人其实不要太多,也不要求有活力,人多了就有风险啊。今天的邻里中心,是很亲民、很开放的地方,不应该只是考虑安全不出事。绝对的安全是不存在的。
三是权力意识的作怪。
即便公共空间,也涉及一定的利益,有利益就有权力空间,即使没有依此谋利的意图,也有借机用权的惯性。总有对人的好恶吧,看得上这个社会组织,看不上那个机构;总有项目上的好恶吧,奇奇怪怪的项目不能有……。一些社会组织沟通能力稍差的话,就易引起某些人的不适与运营中的刁难,这种例子就不举了吧。
所以,今天社区公共空间运营的诸多困境,并非全部归因于体制机制,更多是个别人的个别思维误区所致。我们也不能过多地说要松绑,要给空间,其实运营更多的就是去解决一时一地,或者具体的一个人的问题。
一是要有社会化的目标。
公共空间的目标,不是行政化的,而应是社会化的。不能把某个公共空间当成一个条线的事,比如,邻里中心就是民政的事儿,党群服务中心就是党建部门的事儿,要跳出条线的框框去考虑公共空间的运营。
公共空间有公共性,它的活力、市民的参与度与满意度,运营机制的灵活,以及空间的自治参与,能否营造社区共同体等等,都是公共空间的应有之义,而不仅仅只是完成本条线的任务。本条线的事情只是基础性工作。要跳出区域、条线的视野去看公共空间。我是杨浦区的,但我的定位不仅仅是杨浦,力争对于全市有辐射力和影响力,这才是高度。正如党建服务中心,党建是目标,而不是手段。党建服务中心先要把党员的服务、群众的服务做起来,最终才能实现党对群众、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公共空间的运营也是这样,不是为了空间而空间,对于居民的服务、凝聚、引领、自治才是核心中的核心。
二是要有社会化的视野。
社会化的运营说起来容易,形式意义上的社会化容易,比如,找到了第三方社会组织、第三方企业来做,那么就是社会化的了,天然地能够实现社会化了吗?当然不是这样的简单,形式上的社会化,并不必然导致运营上的社会化。社会化的视野要求我们开放,不是封闭的只为一个群体服务的,应该和更多的机构合作,包容、吸引、培育更多的机构。资源整合上要社会化,资源不应仅仅来自于政府,不能所有都是政府出。空间是我(政府)的,设施是我的,装修是我的,最后,里面的活动和项目也是我付钱买的,这样的空间最终是没有活力的。当然今天绝大多数的公共空间都是这样运营的。
社会化的运营是“多中心的空间治理模式”,设计、议题、服务、项目、活动,都需要大家一起出力,这样才是社会化的视野。
三是运营方式的社会化。
其中,一部分能够市场化的东西是要交给市场。市场主体的选择上倾向于近年兴起的社会企业,像成都正在进行的一些探索,希望市场主体把这个空间的服务潜力真正挖出来。如果全是公益的,全是政府的钱,空间服务的可持续性、资源汇聚力都是要打折扣的。一些比较偏市场的服务应该交给市场来做。
把该社会的交给社会,交给社区的多中心治理主体,比如社区基金会等。社区基金会本具社区属性,筹款、用钱、管理、评估,包括审核流程,用不用这笔钱,如何用得更好,可以交给基金会,决策也应该交给社会。
四是把体验交给专业。
纵观社区公共空间,绝大多数空间尚处在“低美感社会”,近来,“低美感社会”猛烈刷屏,恶俗粗鄙低劣不堪的空间设计,在公共空间中比比皆是,后果引用一句,“没有审美力是绝症,知识也解救不了”。有的好一点,进入到了功能堆砌阶段,选这个功能还是那个功能,功能好不好,标准在哪里?效果有没有,还顾不上。更少的,进入到运营体验阶段。目前的公共空间都是原生态运营,并没有多么成熟的经验,和一些成熟的商业空间的专业化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比如宜家,摸透了顾客心理,在展陈设计上给顾客最好的体验,什么地方放什么家俱,隔多远有一个9元马克杯类的超值产品,购物线路的最后有宜家餐厅,可以买到1元一个的冰激淋,即使不买什么,总在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空间的设计、运维,有条件的可以交给专业机构,这里要说明一下,空间设计专业的挺多,如何做一个漂亮的空间,机构是很多的,但是,兼具社区营造+空间设计的机构是不多的,这点要说明。当然,专业运维公共空间的机构更加不多,大家都起在一个起跑线上,没有谁比谁更有经验。
一些专业的服务功能,能交给专业机构的交给专业机构。我看过很多的图书室(站、点),做得好的和差的,差得实在不是一点半点,在选书、陈列、管理上一眼都能看出来,好的地方,看着就舒服,不好的,不会愿意去第二次。公共空间里面的好多功能,还是比较专业的,比如图书馆、慈善商店等,老百姓要求比较高,要想收获好的体验,应该交给专业的组织,这个前面我都讲过了。没条件的交给本土成长起来的社区社会企业或社区社会组织,只要有心,坚持,总能专业。时间累积起的经验,可以弥补一切的不足。但最关键的这些机构的去行政化,一定不能有体制内的过多影响。如果连最基层的社区组织、运营机构都去不了行政化,哪怕成立再多的社会组织都没有意义。
五是该自治的自治。
公共空间的运营,多中心治理模式,需要更多的居民参与,有一些空间服务、项目活动可以交给社区志愿者。一些空间事务,能交给自治团队自决的交给他们协商,包括设什么样的功能、弄什么样的小景、搞什么样的活动,该自治的让他们自治。
公共空间有极强的人文属性,需要“多中心治理模式”,社会化运营的难题不小,但一定要有社会化的、理性的目标,有社会化的视野、社会化的资源、社会化的运营方式和自治的参与机制,唯有如此,公共空间的运营困境在一定程度上才能得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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