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商务部公开表示,中国将利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国人口超过100万的166个城市,初步完成社区商业建设和改造工作,基本形成满足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等生活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此举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购物中心的开发结构,同时也有助于降低购物中心的投资压力和竞争压力,满足发展商的盈利预期。
购物中心作为商业产品终于可以在2005年被广泛接受和尊重。购物中心是与消费力相联系的服务型产品,所以需要缜密研究和分析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消费特点,购物中心只有拉升消费、吸引客流才能创造出零售商户和发展商自身生存发展的机会。
国务院批准发布《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明确扩大开放零售市场。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三年内向外资开放零售和分销领域。为迎接国际化竞争,2003年上海成立百联集团,发挥地域集团化优势。2004年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生效,零售业对外资全面开放。正是由此,很多人得出2005年为“零售元年”的说法。商务部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04年,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零售企业总共314家,店铺数量是3997个,营业面积为920万平方米。而2005年1月到9月,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达到554家,开设店铺1130个,营业面积达到333.8万平方米。在这个进程中,整个百货业迎来了飞速发展的势头。
2005年,国内一批新兴百货企业,尤其是外资百货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构成新一轮上市热潮。包括马来西亚百盛集团、南京金鹰商贸、银泰、新世界、茂业等企业,为百货业的规范管理和充分竞争展开了新的舞台。2007年,武汉成立商联集团,走上集约化经营道路。随后一段时间,国外零售企业大举进入大陆零售市场,到2008年世界前50强零售企业大部分都在大陆开展合资业务。据国家经贸委统计,2008年百货店纳税占零售行业纳税总额的75%。
大型购物中心持续开发,城市商业格局将进一步优化
据统计,2005年我国新增购物中心数量220家。在大型购物中心持续开发、结构调整以及社区购物中心开发的共同作用下,城市商业格局将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原有的面向城市居民消费的区域性中心将再现升级态势,从而达成这些新兴项目在市场定位与服务功能上的差异化和分离化,趋向于形成阶梯式、层级化的商业网络,即在一个城市中将逐渐确立跨区域中心、区域中心、社区中心以及邻里中心共同组合并有各自侧重的商业服务网络。
进入发展期,随着零售商与商业地产发展商的双向成熟以及各自市场发展所需,本地零售商与开发商的合作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使得区域商业发展与地产项目发展实现有机整合,这种状况有助于购物中心发挥资源整合功能,实现专业化的分工战略和共赢体系。
在发展期,购物中心的价值取向逐渐进入到理性与专业之中,购物中心各个构成主体包括发展商、零售商和运营商以及投资人将集合各自优势、发挥各自功能,并通过多向的协调带动物业价值、营业价值和运营价值以及投资价值的相互提升和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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